通检之声丨自行车出行的那些法律事儿
今天是世界无车日,随着保护环境、倡导绿色出行、发展新能源成为全球共识,在这一天,世界各地的许多城市鼓励人们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骑车或步行。但是,骑自行车也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下面,就由通检君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
骑自行车撞人也构成犯罪吗?
刘某是一名骑单车爱好者。某天,刘某因非机动车道上行人拥挤,行驶不顺畅,转而骑到机动车道上,车速达每小时30公里。在经过人行通道时撞倒了一名老人,致其当场昏迷,后因医治无效不幸死亡。
经鉴定,老人因交通事故致胸部严重多发损伤,继发感染等病灶,最终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亡。
检察官提醒
在该起事故中,刘某违反了交通规则,负事故全部责任。在明知违法交规可能发生危险的后果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危险骑行,最终导致老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许多人的印象里,只有开车才可能犯交通肇事罪。但是有很多交通事故其实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非机动车违章有关。因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也包括非机动车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
骑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先慢后停多礼让,
注意行人和路障。
遇人要把车速降,
莫闯红灯勤瞭望。
二
别对共享单车动歪脑筋
某日,章某将手机扫码的“小绿”牌共享单车后骑回住处停放。两天后,章某因不想支付骑行费用,且为了继续独自占有使用该共享单车,遂使用锯子、锤子等工具将该单车的智能锁破坏。掌握“致富经”的章某在住处附近如法炮制,用同样的手段将另一辆共享单车的智能车锁拆卸。后经价格鉴定,两辆单车市场价格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醒:
将“共享单车”变成“私家车”的情况并不罕见,对共享单车不合理使用、甚至违规破坏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 将共享单车使用后不予归还,停放在无人能找到的隐蔽处,或者私自将锁损坏,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或者盗窃罪;
二、损害、随意破坏共享单车,价值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
三、在共享单车的车身另行设置二维码,引导使用者误扫而进行电信诈骗,属于诈骗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
单车不要骑回家,
爱护公物靠大家。
“码上支付”要当心,
分清账户是重心。
三
共享单车刹车失灵谁来管?
2019年1月,冯某从地铁站出站后,通过手机扫码租用了一辆共享单车,骑上车的冯某在下坡时发现刹车不灵敏,到坡底连人带车一起栽倒。经鉴定冯某面部挫裂伤,鼻梁骨折。事后,冯某向共享单车运营商索赔2万元。
检察官提醒
一般来说,消费者在共享单车相关APP中注册取得用户身份后方可租赁使用单车,部分单车运营方还会要求承租人缴纳押金以担保租赁合同中的合理使用。因此,共享单车的提供者作为出租方,应当保证单车的质量合格,还应当尽到审慎管理及维护保养的义务。若单车本身存在零件损坏、刹车失灵等问题,导致使用者在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属于租赁合同违约,消费者可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因单车刹车问题导致骑行人撞伤其他行人,除了骑行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外,共享单车平台也需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骑行人作为造成损害的直接作用人,应先确定骑行人有无存在过失、违章驾驶等。因为车辆本身问题导致他人受伤,骑行人在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再向共享单车平台追偿。
最后,检察官再次提醒大家:
遵守法规明礼仪,
安全出行每一天。
立责于心,履责于行,
敦行不怠,终成大观。
供稿:办公室
编辑:张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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